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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牡丹区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出台
牡丹区城区部分小学学区调整

作者: 姜培军 来源: 牡丹晚报 发表时间: 2020-08-12 16:27

中国菏泽网消息(记者 姜培军) 8月11日,牡丹区教育和体育局出台《2020年牡丹区义务教育学校(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小学招生统一安排在8月11-22日进行,城区部分小学学区有所调整。

今年,牡丹区小学招生一律实行“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办法,严禁举行或变相举行各种选拔性考试,确保学区内适龄儿童全部顺利入学。

严格控制入学年龄。年满六周岁(即2014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儿童方可入学。

按照市教育局化解大班额工作要求,2020年秋季开学后要全部消除56人及以上大班额,有条件的小学要按照每班不超过45人招生。对个别存在大班额现象的学校,牡丹区教体局根据学校教育资源和学区内常住人口现状,结合往年招生情况,重点审核其招生计划并对其招生过程进行重点监控。

根据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办理程序复杂且有关单位无法证明的,以及可通过与其他部门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的,原则上一律取消。严禁各类“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特别是对于群众反映强烈的“能提供户口证明,又再要求提供出生医学证明”、“能提供父母和其他法定监护人不动产证明,又再要求提供物业费、水费、电费缴费票据”等现象要坚决杜绝。

对学区内适龄儿童、军人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和返乡创业人员子女、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的入学材料由招生学校组成专班进行审查。招生学校要加强与公安、住建、人社、市场监管等部门的联系,认真核对家长提供的各种证件,确保审查结果真实无误。

牡丹区小学招生时间统一安排在8月11-22日进行。8月16日,各小学公告招生范围、入学条件、报名时间、报名办法和咨询电话。8月17-19日,城区公办小学通过“山东省义务教育招生系统”进行网上预报名,摸清学区内适龄儿童入学底数。8月20-22日,各小学审核新生入学材料,并确定新生名单。

根据目前菏泽城区发展和新建学校情况,个别学校原划分的学区需进一步优化调整。在实地考察、反复论证、多方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牡丹区对城区部分小学学区进行了调整(见上表)。

部分小学学区调整情况

区直学校

1.西安路小学(菏泽市第二实验小学东校区)——东至广福大街,西至西安路,南至华西路,北至康庄路

2.杏坛小学——东至太原路,西至牡丹路,南至长江路,北至中华路

3.花都小学——东至牡丹路,西至青年路,南至长江路,北至中华路

4.花乡小学——东至赵王河,西至人民路,南至长城路,北至泰山路(含洪福社区、梅园社区、桂陵社区)

街道学校

牡丹区第五小学

■区域1:东至东环城河(夹斜路、康庄路十五巷),西至解放大街,南至八一路,北至黄河路(含步行街)

■区域2:东至解放大街,西至广福大街,南至北环城河,北至康庄路

■区域3:东至解放大街,西至西安路,南至康庄路,北至黄河路

■区域4:东至青年路,西至句阳路,南至黄河路,北至北护城堤

责任编辑:
荆彦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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